本文摘要:中国绿色时报10月22日报道改革开放,广东人敢为人先,吃了第一只螃蟹。
中国绿色时报10月22日报道改革开放,广东人敢为人先,吃了第一只螃蟹。他们的成功之处,一方面是把自己原本不丰的奶酪拿出来,与外人分享:率先请进外商,大胆引进外资;另一方面,改变奶酪的分配制度,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激发人们的创造冲动。结果,市场经济遍地开花,全世界的奶酪向广东聚集,广东人盘子里的奶酪越分越多,全国人民跟着尝到甜头,整个国家发生巨变。
30年后,广东人开始为另一块奶酪的分配动起了脑筋。这块奶酪叫集体林权,一直深藏在山林里。集体林改的核心,就是明晰产权,分山分林,还权、还山、还利于民,把属于百姓的奶酪界定清楚,把我们的奶酪变成我的奶酪。
这次,是福建、江西等地开风气之先,率先试水林改,后来,辽宁、浙江等地纷纷跟进,一时间,各地群山沸腾,一向敢闯敢冒的广东却显得出奇的静谧。作为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林业大省,广东一直充当着改革探路者的角色,1991就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的称号,后来,广东又在全国率先启动森林分类经营改革,率先提出林业生态省建设,率先实施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
广东林业产业总产值一直领跑全国,2009年一举达到2200亿元。广东林业已成为中国现代林业建设的风向标。各地林改风起云涌之时,南粤大地表面宁静的背后,实则暗潮涌动。
林改伊始,在广东一些地方常能听到这样的说法:周边省份集体山林多,有的可以每户分七八十亩,广东人多山少,平均不到两亩,分山到户将阻碍现代林业的集约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甚至对集体林改疑虑重重:广东经济高速发展,林业产值所占比例低,农民对林业的依赖程度低,产权到户有无必要?分山到户会不会导致新的乱砍滥伐、给广东来之不易的良好生态带来新的破坏?集体林改会否成为工业化、城镇化的障碍?特别是产权分到每家每户后,将会为今后工业化、城镇化征地设置一道道难迈的关卡。广东毕竟是思想解放的先行者,中央林改意见颁布之后,广东要不要林改的问题很快形成共识。
随着林改试点的深入,兄弟省份曾遭遇过的林改难题开始考验广东,在某种程度上说,广东林改面临的局面更为特殊、更为复杂、更为艰巨。每一次改革,都是利益重新分配的博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亦然。上世纪80年代林业三定时期,广东各地将大量集体山林以自留山、责任山的形式分给了村民,但四至界线不清,林权发证不规范,重登、漏登、错登现象严重,一山多主、一主多山、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村民之间山林纠纷不断。
广东人口基数大,集体林地分布不均,山区林农外出务工多,特别是2003年中央9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后,广东非公有制林业迅猛发展,大户租山造林速度加快,相当数量的集体统一经营林地纷纷承包流转出去。在流转过程中,也不乏村干部违背村民意愿暗箱操作,将集体山林以极低的价格承包给造林大户或企业的现象。始兴县澄江镇铁寨村就曾将一片山林承包出去,连山带林一亩地的承包价每年才4元,一包就是三五十年,分到村民手上的每年只有几元至20多元不等,甚至不如一棵树的价钱。一些地方利益受损的村民与村集体、村民与承包大户之间甚至因为利益纷争而短兵相接。
而那些租种了较多山林的承包大户对林改更是忧心忡忡:林改是否会推翻以往的承包合同,给自己造成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同时,他们也寄望通过林改确权,使自己的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四会市林改办主任彭志雄说,林改不可避免会触及部分承包商的利益,如果承包合法,那么不用担心;但如果不规范,不排除农民在此期间提出更多要求的可能。
自留山、责任山要不折不扣地确权给村民,原由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分不分、怎么分,流转出去的集体林地收益怎么分、怎么用,也要由村民说了算,即便是为村里修路架桥、办学校做公益事业,也得经过村民同意并在村民眼皮底下接受监督,这首当其冲地会触及到村集体和村干部的利益,导致村民尝到甜头,村里吃到苦头,一些村干部害怕自己利益受损和村集体经济受到削弱而排斥林改,致使林改进度受阻,政策执行也出现偏差。林改为千万林农打开了希望之门,但同时也打开了潘多拉盒子,各种山林纠纷集中浮出水面,这些纠纷往往涉及群体利益,且难以协调,容易引发官司、上访乃至斗殴等事件,各地县乡政府和基层林业部门对此头痛不已,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因为害怕山林纠纷大暴发,而对林改持消极回避态度。因为林改,林业部门工作量剧增不说,还要直接减少育林基金等很多规费收入,致使一些财政困难、靠规费收入养人的基层林业部门陷入困境。
广东林改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要解开农民、承包大户、村集体之间的利益纠结,同时处理好基层地方政府和基层林业部门的改革动力问题。面对扯不清、理还乱的复杂局面,广东决策者的态度坚定而审慎。通过在四会、始兴、博罗三地试点,广东摸索出了一条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家庭承包、联户合作、规模经营的林改新路,规范了产权到户的具体要求,明确了各方利益分配格局:对划定的自留山继续保持稳定,重新核定界址,按户核发林权证,长期不变;对原有责任山则延长承包期至70年,完善承包合同,按户核发林权证;对已经流转的山林,尊重历史,并规范合同和收益分配;对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则按宗地核发林权证,同时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方式确权到户,量化到人,逐户发放集体山林股份权益证书,将收益的70%以上均分给农户,一些地方还探索出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按户发放共有林权证书的改革方式,让每户农民都拥有实实在在的集体山林法律凭证。虽然林改启动晚,但广东的起点高。
林改分别被列为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点,全省实行五级书记抓林改,党政领导高位推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专门批示:为督促林改进度,对工作不力的市可以进行通报。省长黄华华亲自担任省林改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省长和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全省各地纷纷采取各级领导包案调处山林纠纷的办法,把纠纷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累计调处山林纠纷8506宗,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广东林改在高悬尚方宝剑的同时,也对各方利益统筹兼顾。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稳定规范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的意见》,从根本上消除了村干部因林改导致村集体收入减少、补贴无保障的思想顾虑,极大地调动了村干部林改的积极性。广州增城市各村级办公经费全部由市财政补足至9万元。广东省编委还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将林业工作站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河源市向省财政借款2亿元、自筹4亿元改革林业体制,建立了以管理、执法、服务为主要职能的现代林业管理模式。各方利益关系理顺,农民成为这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在山川染绿、社会和谐的同时,林区农民收入实现大幅增长。林改以来,韶关、河源、清远等8个林业大市农民涉林收入人均从2009年的1191元增加到1833元,增幅达53.9%。
有恒产者有恒心。我们的奶酪变成我的奶酪后,林农和经营大户千方百计做大我的奶酪,各种生产要素加速向林业流动,山绿民富人欢笑,广东林业迸发勃勃生机。每一次改革,在收获更多奶酪的同时,也许会多少留下一些遗憾,成为下一次改革的动因,由此螺旋上升,才达致社会的文明进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广东林改,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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